谈对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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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平洋产险漳州中心支公司 时间:2015-07-09 14:46 作者:admin |
充分认识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切实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现在中国的保险市场处在一个新兴的、快速成长的时期,这一时期往往也是一个问题集中暴露的时期。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挂牌之后,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举措,开展了深入的调研,基本摸清了当前我国保险市场上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现状,确定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以维护好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为目标,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遵循“依法保护、重点保护、合理保护”的原则,不断强化行业合规经营和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做好制度建设、投诉处理、侵权查处和保险消费者教育等工作,着力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改善保险行业形象,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任务紧,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要搞好部门之间的协作、上下联动协作、对外的联络协作。要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以他律为主;要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结合;要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
保险公司要将公平对待保险消费者的理念贯穿到制度建设、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大工作投入,不断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要系统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保险合同和条款,对不利于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尽快修改;对违反法律和监管规定的,要立即废除;对未执行落实法律和监管规定的,要尽快建立健全。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销售环节切实履行说明义务,保障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使保险消费者能够比较直观地了解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收益风险和除外责任、理赔手续和服务承诺、投诉途径和办理时限等涉及自身权益的重要信息。三是要定期开展积压未决赔案的清理工作,切实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相应的赔付义务;各公司每年要开展一次保险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活动,并根据测评结果,不断改进业务经营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