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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邦财险漳州中心支公司 时间:2021-03-16 16:52 作者:管理员 |
一、案情简介
某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何某权报案称,其驾驶车辆在324国道云霄县某路段,因操作不当不慎碰撞到停放在路右边的三者车导致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本车车上两名乘客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诊断,伤者A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出险时面临截肢危险)、左股骨头骨折脱位、脑外伤,根据后期观察核实该伤者医疗费高达27万;伤者B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因右膝关节处肿胀严重涉及韧带损伤。
于事故地进行现场报警处理后,根据交警现场勘查得出结果:何某权违反道交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违法行为及过错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判定何某权负主要责任。
二、案件分析
(一)何某权投保车辆车上人员每座限额5万元,何某权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保险单为车险综合改革前头投单,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2万元。
(二)伤者医疗费27万元,误工、护理、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等合计索赔金额高达62万元,扣除交强险12万元,何某权需负责高达35万元的赔偿金(计算方式:(62-12)*0.7=35,先赔付交强险,后按责任划分,主要责任为70%),而其投保限额仅5万元,保额远远不足以支撑高额赔偿金。
三、风险提示
目前,在交通事故风险管理方面,车主普遍存在对自身风险及风险承受能力认识不足、对保险险种的保障范围认识不明确、投保额度选择不充分等问题。根据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市场上涉及车上人员的保障普遍选择最低档次的1万元,投保10万元及以上的保障比例几乎为零,而保险公司提供车上人员保障额度最高可选择100万元。
此外,市场上的同类补充产品,同样具有保障高,保费低,甚至有医疗部分扩展到非医保的保障,例如驾乘人员意外险,建议车主充分评估自身风险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后,配置与之相对应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