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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国寿 时间:2022-05-05 18:15 作者:张群强 |
4月29日,根据上级公司部署要求,中国人寿东山县支公司举办保密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普及法律知识。25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参训率100%。
会上,庄凌刚经理组织学习了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庄凌刚经理组织对全文进行学习,主要宣导五个方面内容:一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方针、原则,为保密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二是划清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基本界限,确立了确定、变更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法律程序,规定了解密的办法,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保密范围不清、密级混乱、密级一定终身的违反保密工作本身发展规律的现象;三是为完善我国保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提出了统一要求,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奠定了基础;四是明确了泄密法律责任,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和量刑标准,为及时惩治犯罪和准确打击泄密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五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部门的地位,为其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保证。
针对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的学习,庄凌刚经理通过国家安全法的定义、包括方面、破坏行为等方面进行学习。最后,庄凌刚经理用《香港“修例风波”》《张某某每天到驻汕头某部队港区进行观察记录,拍摄港区舰艇舷号的动静态情况,通过微信发给对方》《广西钟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军泄露疫情排查信息问题》《某县教体局从机要渠道收到省委有关专项工作组下发的1份秘密级文件后》等四个实实在在案例向大家开展警示教育,并要求所有人要坚守法律红线、保守所知国家秘密、不向他人提供相关资讯或者线索、不把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东山国寿通过学习培训,让全体人员深刻了解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保密意识,为做好保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