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部署开展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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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 时间:2014-03-18 16:17 作者:admin |
本网讯 3月 10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审议《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为加强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于2013年11月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3]82号),明确规定:“本通知下发之日后承保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本通知下发之日前承保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2014 年7月1日以后仍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吊销业务许可证;第一百七十三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福建保监局于2014年1月13日下发《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保监发[2014]2号),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历史保单中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或发生变更保单的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2014年1月,中国人寿总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下发专项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
为有效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工作要求,达成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历史保单中存在客户信息缺失或虚假的保单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的工作目标,确保公司客户信息的管理及实施情况达到监管要求,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由客户服务中心牵头,多次组织个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团体业务部等销售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监察部等后援部门进行深入沟通协调,制定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举措等主要内容。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平稳推进,及时应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全市系统各营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保障本单位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分析了此项工作面临的最大难度:时间短,3月份到6月底,仅有短短的4个月时间;任务重,全市系统需要清理的工作量达10万件;相对集中,漳浦县、平和县等支公司和城区收展区部的工作量超过一万件,龙海市支公司高达二万件。
会议对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专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第一,要全力以赴,要充分整合公司资源,举全司之力,共同完成客户信息收集工作。第二,要强化考核,相关主责人员都必须缴纳保证金并纳入年度考核。第三,要强化追踪,一是定期评估,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实时监测,利用省公司开发的客户信息收集情况的统计报表,实时监测工作进度;三是党委督导,市公司党委成员按分片挂钩,负责专项工作进度的追踪,重点做好清理工作量大、进度滞后营业单位的督促、指导,确保全市系统在6月30日前100%完成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朱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