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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时间:2021-06-09 16:02 作者:管理员 |
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准则》是我国银行保险机构共同遵循的公司治理纲领性监管制度。《准则》主要创新:一是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要求正式写入监管制度。首次在监管制度层面对国有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提出总体要求,同时明确民营机构要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吸收整合现有银行业监管规制与保险业监管规制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三是借鉴引入《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所倡导的良好做法,如要求董事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明确董事会应当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注重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员工参与公司治理,落实环境社会治理责任,发展绿色金融等。
《准则》共11章117条,包括总则、党的领导、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利益相关者与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